关于省委宣讲团到校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作者:访问量:8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热潮,进一步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引导全校师生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统一安排,省委宣讲团将到我校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二、宣讲人

肖远平  省委宣讲团成员、贵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三、宣讲主题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四、宣讲方式

(一)集中宣讲

1.时间:下午2:00—3:30

2.地点:逸夫楼演播厅

3.主持人:石培新 校党委书记

4.参加人员:

全体在家校领导及党委委员;全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二级学院教师、学生代表(每学院共4人)。

(二)座谈交流

1.时间:下午3:404:40

2.地点:印山书院山水讲堂

3.主持人:石培新 校党委书记

4.座谈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5.参加人员:

校党委委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5人);辅导员代表(3人);思政课教师代表(5人);学生代表(10人)。

五、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工作

做好省委宣讲团到校宣讲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撰写工作方案和宣讲主持词,并与省委宣讲团对接确定到校具体时间、行程安排等。(责任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宣传组)

(二)后勤保障工作

落实省委宣讲团到校宣讲期间接待安排、车辆接送、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事宜的相关安排,通知校领导和党委委员参加集中宣讲和座谈交流。(责任单位:党史学习教育秘书组)

(三)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宣讲现场的摄影、摄像、多媒体设备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宣传组)

(四)资料归档工作

做好省委宣讲团到校宣讲的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归档工作。(责任单位:党史学习教育综合组)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12月24日下午16:00前将集中宣讲环节参会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名单报宣传部丁蛟处,宣讲当天组织好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党员同志佩戴党徽;

(二)座谈交流环节,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由宣传部进行选派,辅导员代表由学工部进行选派、思政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选派,选派名单请负责单位在12月25日前报送宣传部严兴诚处。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以党组织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向校党委书记石培新同志请假,并将假条报送至宣传部丁蛟处(信息楼704办公室)

(四)根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宣讲时不悬挂会标、不摆放鲜花。座谈交流环节,发言控制在5分钟内。

(五)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会人员会前14天应无境外、港台地区、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4天内未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当日无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症状并在会场佩戴好口罩,隔空就坐。

         

              校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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