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作者:访问量:3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和专题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群众服务,从最困难的师生群众入手,从最困难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师生群众的烦心事,增强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喜迎建党百年华诞。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我与群众面对面”活动

设立校领导接待日,每周定期由1位校领导开展接访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师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化解纠纷矛盾。(责任单位:党政办、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6月底前每周定期开展1次,7月后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常态化开展)

(二)开展“我是群众服务员”活动

全校处级以上干部要结合专题调研,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班级、课堂、宿舍、食堂、师生群体和服务对象中,主动倾听基层一线呼声,了解师生群众意愿,提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附件),解决师生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堵点困难问题。每名校领导至少要牵头解决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机关职能部门要集中解决好2-3个管理服务中的“中梗阻”问题;各二级学院要着力解决好3-5个师生痛点堵点问题,提升师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院系党组织;时间安排:4月底前提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6月底前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全年常态化开展)

(三)开展“我是群众领头雁”活动

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攻坚队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推动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攻坚克难,组团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引导党员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衔接做好上级党组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带头人。衔接做好2021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选树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带头人,示范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砥砺奋进、担当作为。(责任单位:组织部、各院系党组织、各党支部;时间安排:6月底前)

(四)开展“我为群众谋发展”活动

结合“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制定,聚焦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顽瘴痼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引导师生建言献策,汇聚改革发展“金点子”,编制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质量发展规划,凝聚师生奋力实现“十四五”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师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各部门、各学院;时间安排:7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全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机关党委要统筹抓好所属党支部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党支部要把实践活动作为发挥“两个作用”的重要载体,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办实事、办好事。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并于4月23日前报专班综合协调组秦随涛内网邮箱(行政教辅部门由机关党委汇总后报送);问题清单制定后,要坚持立行立改,实现台账管理、逐项销号。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师生切实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凝聚事业改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


校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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