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作者:访问量:0

关于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贵师院教组发〔2021〕5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3:20

二、宣讲地点

逸夫楼演播厅

三、宣讲人

校党委书记 石培新

四、主持人

校纪委书记 韩兵兵

五、宣讲主题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六、参会人员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三巡回指导组组长及成员、全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宣讲团成员、印山青年宣讲团成员、各学院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3人)及党外人士代表。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126日下午4:00前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姓名报宣传部丁蛟处,宣讲当天组织好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党员同志佩戴党徽;

(二)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基层宣讲员、学工部负责印山青年宣讲团成员的名单报送和参会;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以党组织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向校党委书记石培新同志请假,并将假条报送至宣传部丁蛟处(信息楼704办公室);

(四)请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会务工作;学习宣传组做好宣讲现场的摄影、摄像、多媒体设备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综合组做好宣讲的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校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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